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微信平台运营制度
微信作为新兴、便捷的通讯方式,近年来迅速覆盖了广大用户,现阶段的青年人成为了最为集中的用户群体。微信官方所提供的微信公众订阅号、微信公共平台等信息平台,作为一个稳定可靠的宣传推广手段,不但可以实现文字文本、图片、语音等信息与订阅者之间的快速通讯,也极大的改变了传统宣传的单一指向向性模式,为宣传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现为规范信息学部微信公众平台I信息BJUT的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学部微信公众平台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中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学部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 微信平台的定位和管理
第一条:学部微信公众平台主要是面对信息学部教职工、在校学生、部分毕业学生,其次作为信息学部对外宣传的平台。以宣传报道学部最新动态,树立学部形象,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高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为主要目的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
第二条:学部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信息学部学生会新闻部是学部微信公众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管理;以下四个部门共同使用学部公众号:信息学部学生党建办公室、信息学部团委、信息学部学生会、信息学部研究生会。主体板块由学部学生会新闻部负责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如需在微信平台发布新闻推送,团委部门需先与团委书记联系并审核通过;学生会部门需先通过主席团审核。
第三条:学部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学部学生会新闻部为微信平台推送信息发布的唯一部门,学部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最新的信息资料。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各部门可直接提供已初步排版的文案、照片,也可以只提供文案、照片,亦可要求新闻部全面负责。如需新闻部提供撰稿、拍照及排版人员,或必须携带相机等硬件要求,可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策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学生会新闻部报送。学生会新闻部将对信息员及部门负责人信息进行备份,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学生会新闻部。
第五条:在i信息BJUT公众号发布的消息,除校级要闻、各大赛事、特色栏目及公关部赞助需求外,均为信息学部内部通知及活动,不能发布其他学院、社团或不相干通知。
第二章 信息发布程序
第一条:在学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违规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二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文字内容尽可能控制在800字以内。
第三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需要,制订信息发布计划,需要通过学部微信平台发布的重要或紧急信息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发布需求;不满24小时的发布需求不能保证当日推送。
第四条:需要发布的推送,如需对排版形式有要求规定,或需添加特色板块(如:投票、原文链接、音乐及视频等),需要将全部具体要求提前告知,避免大改动,以便编辑完善。
第五条:任何人未经学部授权,不得在学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公众平台资料。微信公众平台登录密码由学部学生会新闻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平台上发布、转发、评论损害学部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信息,学部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